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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存在着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热潮;从成因看,我国绝大部分区域金融中心都属于政府主导型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尤其如此;政府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意义重大,建设金融中心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正演化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因此,我们从政府推动视角研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本研究采用递进式的研究思路,运用博弈分析兼顾实证分析的方法,致力于对政府推动行为的动因、约束、机制、能力等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者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本文包括6章内容。第1章是引言,包括研究背景及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第2章是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金融中心问题方面的文献综述表明,已有研究成果虽值得本文吸收,但它们普遍对政府在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推动作用重视不够,研究方法有待拓展。而非金融中心问题方面的文献综述则表明,研究内容的不同,并不能否认其研究方法对本研究所具有的借鉴意义。本研究的理论基础有金融资源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寻租理论、政府绩效理论。第3章是西部地方政府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动力与约束。本章研究的目的是找出地方政府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动力源泉和约束条件,这是地方政府推动金融中心建设行为的基础和前提,旨在为深入地分析政府行为奠定基础。研究表明,地方政府政府自身的需要、争夺区域金融资源的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减轻政府担保压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地方政府官员寻租的需要等等,它们构成了地方政府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动力,而金融资源、财税体制、政府绩效制度等则构成了约束条件。第4章我们对政府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我们分析了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博弈、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和市场力量(如银行)之间的博弈、以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官员、寻租者之间构成的三方博弈。这里主要运用了囚徒困境、委托代理和讨价还价等博弈模型。研究表明,西部地方政府具有绩效性和竞争性双重身份,这决定了参与金融中心建设的行为具有必然性,但是同级地方政府之间可能出现非绩效行为,地方政府可能面临金融中心建设的启动风险,可能伴随着寻租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该行为具有积极和消极双重意义,因此,中央政府应该寻求一种有效激励机制,保证金融中心建设的科学有序和规范运行。第5章讨论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相结合,构建西部金融中心。首先,我们对我国西部12省省级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金融资源分布进行了因子和聚类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西部区域内部财政金融资源实力差异较大,成都、西安、重庆最具有西部金融中心的实力,真正具有西部核心地位的金融中心还未出现,政府积极推动和全面落实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战略的任务就显得格外艰巨。然后,我们对西部的金融市场结构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西部地方政府面临的金融市场存在着结构软肋,这使得地方政府推动力量和市场力量相结合构建西部金融中心的难度大大加强。第6章是政府推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模式和政策建议。首先,我们提出金融中心建设在定位上要分步骤进行,目标模式应该是致力于多层次的金融中心市场体系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符合西部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和根本利益。其次,我们针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最后,我们简要分析了本研究的不足以及有待解决的其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