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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体系中的一环,可以基于司法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本文以Y市基层检察院的公共服务为例,详细分析检察机关在提供司法类公共服务过程中现状,发现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公共服务中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表现为区域碎片化、价值目标碎片化、协作碎片化及机构碎片化,碎片化的存在导致司法类公共服务资源的叠加浪费、服务供给的散裂,影响了司法公共服务的效率。 究其原因,在于区域间信息“孤岛”、协作机制缺乏、职能单一与多元需求的冲突、以及部门倾向的组织文化制约,本文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作为分析视角,针对司法公共服务碎片化问题提出建立跨区域整合的跨界协同机制、塑造公共需求的价值导向、引入多元参与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培育合作性组织文化的方式整合司法公共服务的供给,力图围绕公众的“生活事件”,融合多元化治理、网络化治理搭建一个整体性的司法公共服务供给体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提供司法公共服务中的有效性,减少司法公共资源的浪费,提升司法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