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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常见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之一,它的存在不仅违背了证券市场上的三公原则,还影响市场效率和资源配置,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虽然中国的证券市场已经发展了二十年,但仍属于新兴的证券市场,市场结构和机制仍不完善。尽管内幕交易立法严格苛刻,监管机构时时监控,但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案件却时有发生。而且在近几年来证券监管委员会的大力打击力度下,一些内幕交易违法犯罪事件才得以公布并得到应有的惩罚。 本文对中国已发生的内幕交易案件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首先论文对内幕交易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从各种经济学理论的角度对内幕交易的合法性全理性进行了归纳梳理。从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来看,内幕交易对市场的合理发展有利也有弊,并不应该完全禁止。但除了经济效率外,内幕交易行为还涉及到市场上的公平性原则,从这一个方面出发内幕交易有损于市场的正常运作,因此,世界各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都持反对意见,明文禁止。随后论文全面梳理了1994~2010年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的内幕交易案件,通过对内幕交易案件的详细过程的分析,得出了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的三个特点:(1)内幕交易违法案件的主体以传统内幕人为主,但范围有扩大的趋势;(2)内幕信息多为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业绩报告公告;(3)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被查处的时间滞后期长。 在梳理完案件的发展后,文章运用事件研究的方法对这些内幕交易案件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对详细介绍了事件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通过超额收益率和累计超额收益率两个指标来刻画这些内幕交易的特征,同时对比了不同市场上内幕交易在实证方面的特征和由于不同内幕消息性质而引起的内幕交易的实证方面特征。实证结果表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发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公告日前三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发生的内幕交易较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内幕交易行为获得更多的累计超额收益,但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发生的内幕交易人所获得的超额收益波动值大;在众多的内幕信息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所导致的内幕交易获得的累计超额收益最高。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的参与者不断增多,以及通信技术的发展,内幕交易将变得更加隐蔽,中国市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仍然任重道远。最后,论文提出了关于防范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几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