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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民生工程的实施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住宅小区的深层次物业管理矛盾日益凸显,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开发商遗留的诸多问题所导致的许多纠纷,已经影响了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当前,住宅小区弃管现象影响范围广泛,涉及众多利益主体,解决方法复杂,怎样由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并杜绝产生新问题受到各界关注。 一般意义上的住房保障是由政府和社会负担起给所有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居住条件和责任而举办的社会保障项目,是由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以解决国民住房保障困难和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是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居住保障系统。它是一种在住房领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实质是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力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为特殊阶层家庭提供适当住房,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要实现“居者有其屋”。但从本质上讲,住房问题应该是从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反映了人们对居住这一人类基本需求的满足状况。而目前的住房保障只强调住房面积,却忽略了保障居民的住房质量方面,这是一种缺失。 弃管住宅区中的居民虽然实现了住房保障“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但却没有达到住房保障质量方面的要求,其居住质量已经影响了其基本生活,小区居民中低收入群体占多数。 本文从文安路社区弃管住宅小区的自治管理展开,探讨将住房保障的内涵由“居者有其屋”单方面扩展至“居者有其屋”和“居者适其屋”两方面,即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研究业主自治对弃管住宅小区住房保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