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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法院于21世纪初纷纷开始探索民商事案件的速裁,算起来我国的民事速裁机制已发展了数十年。在这数十年中速裁机制充分发挥了其速裁的功能,在审判压力的减轻、诉讼成本的降低以及诉讼效率提高等方面起到了令人惊叹的作用。但可惜的是,尽管这一自下而上推行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不可否认民事速裁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的窘况。在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是仅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而且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将相当一部分适合快速审理的案件排除在外。概言之,我国现行的民诉法并未将速裁机制纳入到民事诉讼法中。本文将以宝安法院速裁庭为例分析我国民事速裁机制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行和发展民事速裁机制,构建包括小额速裁和其他快审在内的独立的民事速裁机制。本文正文一共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民事速裁机制的概述。该部分首先对民事速裁机制的概念进行定义。其次结合速裁机制的定义来分析速裁机制独特的特征。接着将速裁机制与其他相似程序进行研究比较,找出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然后进行总结分析,以突出速裁机制存在的不可或缺性及速裁机制的独立价值。第二部分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分析我国速裁机制总体的发展现状,并选取了速裁机制发展的相对比较成熟完善的宝安法院作为本文的参考样本,首先介绍宝安法院速裁庭速裁工作运行的基本情况,旨在总结我国速裁机制运行以来积累的优秀经验和可借鉴的做法,为我国民事速裁机制将来进一步的构建和完善提供经验支撑和技术支持;然后总结分析宝安法院速裁庭工作上取得的实效。第三部分着重分析目前我国民事速裁机制仍然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不足及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以解决我国民事速裁机制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考察国外民事速裁机制的相关规定,本文主要考察了英国、法国、韩国、日本四个国家民事速裁机制相关的立法规范,针对我国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总结出国外对我国民事速裁机制可借鉴的地方。第五部分阐述构建我国民事速裁机制的设想,从构建民事速裁机制需要遵循的原则、立法层面、具体的程序规则以及相关保障制度的配套等方面,提出本文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