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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技术被称为将带来“第三次工业革命”,是未来智能制造及工业4.0需要运用的重要技术。新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经济与法律之间的变革,3D打印技术实质是一种更加先进的复制技术。它的出现将会给中国的制造业转型升级带来重大影响。但是,我们也认识到这项新技术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挑战。特别是3D打印技术所体现的复制的优越性,对我国目前的著作权法的复制权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社会的发展一直都是法律制度要适合新技术的发展,一项新技术的发展,相对应的法律制度也要做出一些适当的调整。通过梳理前辈的研究成果,本文尝试在著作权法保护层面进行研究,提出一些可行的改革策略为以后的著作权法修订提供一些建议,让法律跟上技术的脚步。本文共5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梳理了当前我国3D打印技术的发展背景及应用领域,对我国当前工业发展的影响,由此带出3D打印技术在我国面临的一些知识产权问题,特别是著作权方面面临的可能复制侵权等问题。同时梳理了前辈们在此之前所做的研究状况,在前辈们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新的研究点。然后提出本文的目的、意义、内容及方法等。第二部分是对3D打印数字模型的可版权性分析,从著作权的角度对3D打印数字模型进行客体分析、主体分析和权利内容分析,提出将3D打印数字模型纳入作品的类别中去,并详细分析了在这个法律关系当中,每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和相关的权利内容。第三部分是讨论3D打印数字模型与复制之间的关系。从复制的概念、特征、维度出发阐述了复制的内涵与外延,从而引出了3D打印数字模型到3D打印物这一行为过程的性质判断,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对打印不同客体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属于复制。由于3D打印技术的特点,还重点分析了对产品设计图类的3D打印数字模型,提出了应该对产品设计图类的3D打印数字模型进行著作权保护的观点。第四部分是以利益平衡理论为立脚点,对3D打印数字模型在适用合理使用原则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分析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提出了美国四要素原则对我国3D打印数字模型在公众之间的平衡是不适用的观点。第五部分是针对前四部分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性的概括,提出了针对3D打印数字模型的保护策略,为日后立法改革提供参考,探索一条有利于3D打印技术的法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