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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的传播推广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体发挥了重要作用,电视在其中的作用尤为明显。除了遵循电视直播的一般规律外,NBA还发展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电视转播模式,并且创造出了极大的影响力。在电视转播过程中对比赛加入影视戏剧化元素,成为NBA电视转播的一个重要特色和趋势。这种转播方式的运用,使得一场篮球比赛在荧幕上超出了一般竞技体育的范畴,成为了一种融合了众多戏剧表现和影视形象塑造元素的综合的视觉享受过程。本文通过论述,对这一电视直播节目中出现的现象进行了理论化的整合、梳理以及定义,并针对我国的体育直播节目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以NBA的电视直播为例,通过现实材料的列举,论述了体育直播节目中的“影视戏剧化表现”问题。文章除去引言部分对于研究对象现状的综述之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于“影视戏剧化表现”的理论探讨。在这一部分中,完成了对于“影视戏剧化表现”概念的定义和描述,说明了戏剧艺术中“假定性”概念在电视体育直播节目中的表现方式,并最终完成对体育直播节目“影视戏剧化表现”要素的提炼。第二部分重点论述NBA电视转播中的影视戏剧化表现。首先,通过列举实例,论述了比赛主题的制定对于直播节目中影视戏剧化表现的影响和意义。其次,论述了现代电视技术在体育直播节目中的重要地位,得出了“电视技术是实现影视戏剧化表现的前提与保证”的论点。第三,通过对多机位拍摄、蒙太奇思维、镜头景别以及镜头运动方式在NBA直播过程中表现形式的论述,体现出导播与摄像师在直播节目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且以此说明“球员形象的塑造”是影视戏剧化表现的重要任务和目的。最后,通过实例论述了声音作为电视艺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在NBA直播节目影视戏剧化表现中所起到的作用。第三部分通过论述,总结出了影视戏剧化表现的实践价值。首先,论述了影视戏剧化表现对于体育节目的两点意义:一是丰富了体育节目的内容,二是扩大了体育节目的外延,使得体育节目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其次,结合相关艺术理论,通过论述,提出了“体育直播节目中的影视戏剧化表现是一种艺术创作”的观点。最后,针对国内体育节目的现状,提出了三点建议,即树立“观众第一”的理念、发掘本土节目资源、提高制作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