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地方巡视制度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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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是指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进行视察,同时对其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巡视制度源于封建社会时期,在秦汉时期得到确立,在隋唐宋时期逐步成熟,经明清时期强化后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巡视制度很快就被应用到基层组织中,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得以加强,促进了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机制,提高了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下,党员干部监督体制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对地方一把手,缺乏必要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监督存在诸多顾虑,群众监督由于其知情权不能得到保障而起不到应有作用等。开展地方巡视工作的主要是贯彻《党章》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从而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一项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下,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  十八大以后,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上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纪律性有所提高,巡视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果。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强化巡视制度的理论研究,分析研判巡视制度的实际效果,并提出提升巡视监督制度有效性的针对性措施,对不断完善巡视制度,避免“制度效应递减”,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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