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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社会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直接裸露在各种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火灾和盗窃等社会风险之下,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日益增加。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保险能够减轻人们的经济损失,提升人们的风险应对能力。推动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利用保险的社会风险识别、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转移机制,把保险业的专业风险治理人才、风险治理技术、成本控制技术、网络服务等引入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将有助于提升基层的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第二,作为市场的重要构成主体,保险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能够承担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部分社会治理职能。第三,推进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江西省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形式,“综治险”在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和访谈法的研究方法,并通过对江西省所辖的上饶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吉安市、赣州市和九江市等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充分了解江西省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状况。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基于合作治理理论对江西省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困境及其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实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研究结果表明,江西省自2014年以来着力推进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网络平台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基层社会治理效果。然而,江西省推进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也面临着严重的实践困境。具体表现在:一是“综治险”参保率偏低,且波动大;二是公众认知度低,“综治险”的社会影响力不足;三是“碎片化”推进,地区差异较大;四是“行政化”严重,政府“越位”管理。导致江西省推进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困境的成因在于理念滞后、产品设计不合理、宣传发力和缺乏明确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深入推进保险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重塑理念,倡导“多中心”合作治理;二是要注重资源整合,扩大“综治险”队伍;三是要优化产品设计,提升“综治险”吸引力;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综治险”认同度;五是要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综治险”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