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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泱五千年灿烂文明、千万平方公里广袤沃土,养育的中华民族屹立世界东方。我中华民族是四大文明古国唯一文化承传至今的民族,在世界树立了礼仪之邦的光辉形象。20世纪上半叶,全国各族人民历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阶级剥削和压迫,建立了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消灭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残毒的同时,也消灭了商品经济赖以存在的产权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是在20世纪60和70年代经济运行效率低下的问题突现。于是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着手解放、发展生产力,90年代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我国从此走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道路。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信用制度对保障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相对的一种经济体制,它以市场为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关系是商品经济关系,是人们在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理解、把握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通过商品经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商品经历的各个经济环节正常运转,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交换环节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跨期交易,商品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不在同一期完成,又称之为信用交易。信用交易形成的交易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构成了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社会经济关系。信用交易的存在导致交易主体面临对手是否履约的问题,即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如果交易对手诚实可靠,交易风险剧减,交易费用大降,交易行为顺利完成。因而良好的信用交易关系促使商品交易主体方便、快捷地获取交易对手真实信息,避免信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
然而特定的转轨背景导致我国与信用交易相关的制度没有得到较好的建设和发展。为管理控制信用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社会各主体的活动和形成的相应游戏规则总称为信用制度。信用体系则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信用制度的组成部分进行分类的结果。我国目前处于特定的经济转轨阶段,信用制度建设大环境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相对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和特殊性:一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类似,从传统农业经济迈向现代工业经济,缺乏成熟而健全的企业制度、金融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金融监管制度、市场体系,从而导致社会的信用基础薄弱,整个金融体系运行风险过大。二是特殊在于中国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经济,以公有产权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制度对建设产权明晰的市场经济信用制度存在较大的影响。信用制度,以产权明晰为前提、债权债务为基本表现形式,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存在先天的不足:①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私有制,形成以公有产权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公有产权的存在,削弱或消除了社会经济主体的产权约束。以行政权力为基本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只要有指标、有关系,资源约束条件消失,也使信用存在的前提产权明晰的条件消失。②商品经济的发育程度影响和决定着信用的发育和与之相关制度的建设。改革开放前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商品交换消失,信用赖以生存的商品经济基础消失。③传统的计划经济影响依然存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府以行政权利参与市场,削弱或破坏了商品经济交易的基本原则:主体的平等性。政府的超然地位导致其参与经济活动的非公平性。
针对信用制度在市场经济的重要地位和我国信用制度存在的不足,我国最高领导层近几年从不同的场合都明确提出建设、完善信用制度的要求。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谈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指出要“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建设信用制度,首先要区分的是信用与诚信。他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相似的是它们都是为了促使交易的完成而形成的一种约束制度。不同的是诚信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仅受道德的约束,而信用仅存在于商品交换领域,受法律、法规等制度的约束。与诚信相关的规则形成的是非正式制度,与信用相关的规则形成社会的正式制度。因而诚信作用的范围更广,信用与商品交换相联系、作用范围相对较窄。
对于怎样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制度,理论界作了大量的探讨。主流观点认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一种特定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关于信用体系构成的认识主要来源于对实践的归纳,多数人认为该体系应包括相关的法律制度、征信系统和政府信用管理机构等。
论文第一部分为第一章导论,把我国信用制度建设大环境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相对照,分析我国的相似性和特殊性,提出公有产权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公有产权混淆、模糊了信用交易的资源约束,形成无债权债务的信用关系,降低经济效率。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产权明晰的特点,提出以产权明晰为基础、有债权债务信用关系为主体、为其服务的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起重要作用的信用体系是我们信用制度建设的目标。
论文第二部分进行信用制度建设的理论构建,主要体现在第二到六章。如果说信用制度是为管理控制信用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社会各主体的活动和形成的相应游戏规则的总称。风险管理的一般理论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管理。那么信用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也应包括:信用风险的再认识、信用风险的衡量和信用风险的管理三大部分。论文中信用风险的再认识包括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信用风险的表现形式、信用风险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三小部分,在章节上体现在第二章信用交易、信用风险和信用制度,第三章信用交易形式和信用关系分类,第四章信用风险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第二章从基本的物权理论出发,沿着权利、交易、信用交易、信用风险、信用制度、信用制度建设的逻辑,深入探讨这些概念的内在联系,落脚到信用制度建设的本质:信用制度是为管理控制信用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社会各主体的活动和形成的相应游戏规则的总称。进而引入虚拟案例,讨论了产权明晰与信用制度之间的逻辑和数量关系,为后面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信用交易形式和信用关系分类,从信用交易表现形式的历史发展轨迹和内在的演变逻辑,去分析不同信用交易形式演变形成的信用关系结构,而每一种信用交易形式就对应一种信用风险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通过信用交易的不同形式,去分析信用风险的不同表现形式,从而思考信用交易形式的结构与信用制度建设的关系。信用交易的形式发展扩大了信用关系包涵的范围,信用关系已经由基础的有债权债务的信用关系发展到了为信用关系服务的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按照最后是否可能转化成债权债务信用关系,可以分成或有债权债务信用关系和纯债权债务信用服务。信用制度目标是有效的管理控制信用交易中形成的信用风险,因而信用制度的建设内容就必须伴随信用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信用制度的建设就必须对两大基本类别信用关系涉及市场分别进行引导、规范和建设。
第四章是信用风险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比较在不存在以保险和担保为代表的、为有债权债务信用关系服务的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的情况下,经济体的衡量指标与存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情况下经济体衡量指标的前后差异,从而得出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中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做出的贡献,当然也就分析出来信用风险的存在对经济规模和发展速度的影响。以保险和担保为代表的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中,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如果增加保险或担保等信用风险分摊市场的建设,增加它们的竞争激烈程度,可以有效的增加社会的分工和产出,也就阐明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第五章信用风险的衡量,将对信用风险衡量理论的发展、信用风险量化模型进行梳理。归纳了衡量信用风险的古典模型、过渡模型到现代模型,追踪该领域的最新发展,展示了信用风险衡量的主流研究衡量模型,特别是比较完整的对现代分析方法进行了追踪研究。
第六章信用风险管理,对国内外古往今来的信用交易活动的风险管理进行回顾,结合前面几章的理论铺垫,提出了风险完全承担、完全转移和部分转移的完整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结合新出现的信用衍生产品,扩大了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深入分析了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中担保公司可能的赢利能力和模式;引出了行为金融学出现对传统信用风险管理理论的挑战。
论文第三部分是第七章,根据前面构建的以产权明晰为前提、有债权债务信用关系为主体、为其服务的非债权债务信用关系起重要作用的信用风险理论,对信用制度的建设提出具体的框架:信用风险完全自己承担的信用制度、信用风险完全转移的信用制度、信用风险部分转移的信用制度。分析了上海市信用制度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以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用保险制度、信用担保制度为主体的信用体系构成。论文逻辑结构图见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