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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完成这一战略任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形成了一种“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制度。这种政党制度既具有世界一般政党与政党制度的内涵与作用,又具有自身的特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性。实践表明,中国政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领导力量、领导能力和制度建设三个层面的政治保障。中国政党制度又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政治稳定、政党运行机制与和谐共赢等独特优势。中国政党制度本身蕴涵着合作、和谐与协商的理念和功能架构,由这种政党制度衍生出来的运行机制和范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政治稳定、社会整合、政治民主化和组织协调的价值功能。目前,中国正处在树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政党制度,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加强执政党和参政党自身建设,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这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