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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在证券市场上屡见不鲜,但历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已经累计发生了包括银广夏、蓝田股份、丰乐种业、绿大地等25起农业公司造假上市或者上市后持续经营过程中造假的严重案件。农业类上市公司作为现代农业企业的龙头,却成为资本市场中财务造假的多发地带,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农业行业具有其得天独厚的造假条件。农业类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活动多涉及“三农”,因此农业行业存在诸多行业特殊性。如生物资产在农业类上市公司总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在审计过程中会给盘点核查带来很大困难;农业类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往往受自然条件影响严重,加之政府政策倾向、税收优惠等方面原因,农业类上市公司存在很多非营业收入或支出;农业类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交易对象也往往涉及农民客户,并且存在大量使用现金进行交易的情况,因而农业类上市公司业务流和现金流不能像其他行业那样存在规范的交易票据与凭证等等。这些特殊性都为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而财务造假除了企业内部存在问题之外,审计执业也存在亟待完善的问题。文章从实证角度,选择我国A股类上市公司2010年至2012年的财务数据和审计收费数据作为数据窗口,考察审计主体对农业行业特殊性所产生的审计风险是否给予重视。文章以审计收费作为被解释变量,从两个层次进行实证分析。首先分析得出,农业行业对审计收费的相关系数为正,在5%水平下显著,说明由于农业行业存在诸多财务造假的便利条件,审计师在审计农业类上市公司时相比于其他行业给予了更多审计投入。其次考察农业类上市公司各风险控制变量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结果显示,农业类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与审计收费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说明审计师在审计农业类上市公司时,并没有重视对应收账款事项的函询程序;用来衡量公司经营风险的四个指标流动比率、财务杠杆、净资产收益率是否在三年度中出现亏损中,只有公司三个年度内出现亏损和审计收费在5%水平下显著正相关,与假设一致。通过验证行业内各风险控制变量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得出审计师在审计农业类上市公司各经济事项时并没有给与行业特殊性更多的关注,审计主体没有考虑到业务特殊性而制定并实施对应的审计程序,因此容易发生审计失败,审计主体在审计农业类上市公司时的执业认识有待提高。同时文章从审计角度对历年来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进行总结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审计应对策略。这一研究有助于推动审计法规、准则和审计方法制度的完善,并改善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状,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