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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问题是一个关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宗教具有积极社会作用的同时也具有消极社会作用,当前农村宗教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有屡禁不止甚至日益抬头的趋向,这些都需要我们对宗教问题加以深入分析以促使宗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正面的积极作用。从我国农村宗教信仰的总体现状,并结合本次调研的恩施州建始县的具体情况来说,我们认为在农村存在着天主教、基督教、道教及民间信仰、佛教这样四种主要宗教信仰。农民信仰宗教源自诸如看病难、农民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乡风不如以前、家庭及个人具体困难等原因。主要的发展趋势目前看来是基督教在农村发展很快,宗教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包括邪教)有抬头之势。从农村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来看,在社会层面有助于农村的稳定和谐,在经济层面有助于抵制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在文化层面有助于乡风向善,这些在信众中也有着较为明显的体现,而从宗教教义本身来考察,其积极社会作用来自于道德劝善功能。宗教的消极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层面上削弱了基层党组织力量、影响社会稳定,在经济层面上阻碍了生产力发展,在文化层面上宗教迷信极为盛行,这些同样在信众中有较为明显的表现,从宗教教义本身来分析,其消极社会作用来源于宗教信仰具有的“排他性”教义高于伦理道德规范产生的宗教迷信。宗教是一把双刃剑。本着对宗教进行伦理考量以消除宗教迷信及消极社会作用的目的,本文对宗教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宗教本质进行了深入反思。通过道德形而上学对宗教教义本身的重新诠释,我们认为坚持信仰至上也不能离开理性甚至反对理性,认为宗教教义应当凸显其道德性而不能背离伦理道德规范。在对当前我国农村宗教信仰的伦理考量及道德诠释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宗教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从而使得我们不能武断地设想立刻消灭宗教(而这也不符合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正确认识到当前农村宗教信仰用“理性的道德信仰”重新诠释的可行性,即中华传统美德在农村影响深远、宗教本身具有的道德劝善等教义深入人心,而这种伦理考量本身也符合和谐社会建设及文化强国战略的需要。因此,为了彻底消除宗教的消极社会作用,我们有必要对现实宗教进行伦理道德上的考量与分析,引导广大农民及信众建立理性的道德信仰,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文明水平。具体应当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道德信仰解构农村宗教信仰,消除迷信,树立正信;加强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这包括加强传统美德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宗教伦理考量的教育和宣传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典型,引导农民信众归依道德信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导引、规范农村宗教发展等。最终达到消除宗教的消极社会作用,充分发挥其积极社会作用,更好地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