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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的人口流动正逐渐由分散的、跑单帮式的流动向家庭式流动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以过去“单身外出”的方式外出,以“家庭”形式进行流动的比重越来越高。
本文着重探讨“家庭式”和“单体”两种类型农民工各自空间流动行为特点,总结分析二者可能存在的差异性和趋同性,并针对各自特点做出针对性解释。研究发现,农民工迁移流动家庭化趋势非常明显,随着外出工作时间的增长,农民工迁移由“单体”变为“家庭式”的情况非常普遍。本文通过“平均一座城市居留时间”、“工作城市距离选择”和“工作城市规模选择”三个指标来具体界定农民工空间流动行为,通过差异性检验和描述分析发现两种类型农民工在空间流动行为上表现出明显差异性的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趋同性。
“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平均一座城市居留时间”和“工作城市距离选择”2个指标上,家庭式农民工在城市的居留时间更长,城市间迁移流动性更弱;而农民工在工作城市距离上的选择很耐人寻味,一方面两种类型农民工存在显著性差异,家庭式农民工更加倾向于选择“外省”远距离工作,但另一方面两种类型农民工都将外省工作作为第一选择。“趋同性”则主要体现在工作城市规模选择方面,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就业城市规模的选择主要集中在“超大、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呈现两极化聚集发展。因为解释来看,研究发现两种类型农民工在婚姻状况、来源地、职业类别、工作地生活方式、工作地家庭规模等方面的差别是造成迁移流动行为存在差异性的主要原因,而区域间经济差距的现实、农民工从业类别、城市的产业结构特点是造成农民工工作距离、就业城市规模选择呈现出相似性的主要原因。
面临家庭式迁移流动日益明显的现实,政府应该针对其独特流动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创新,以便更具效度的进行社会管理和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利益。如可以不断均衡大中小城市的资源配置;鼓励产业转移、加速中西部地区发展,尽可能实现就近就业;积极尝试政策制度创新,满足家庭式农民工的特殊需求;加强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职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