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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我国农村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78%,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农村经济发展远落后于城镇。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尤其是多山地区,林业都是当地的主要产业,在这里,林业相对其他产业更具有基础性和重要性。林场是林业建设的基层组织机构,也是当地林业产业的引导者,是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城乡经济发展平稳等方面的重要力量,国有林场任重道远。长春市林业改革发展得到当地政府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政发〔2007〕39号)、2009年《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方案》出台,长春市作为省会积极响《意见》和《方案》,有序推进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四个目标的实现。长春市国有林场的类型比较齐全,对于吉林省国有林场体系而言,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长春市DF林场是长春的国有林场之一,但在长春市DF林场经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林场经营自主性较弱、资金使用受限、生产要素市场欠活跃等。本文结合长春市DF林场的实际情况,首先对其经济资源即:森林资源的相关数据进行提取、整理、归纳、分析,剖析林场经营过程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财政扶持力度小;经营自主性较弱;劳动力流动性差,生产要素市场欠活跃;应收账款周转率低,资金使用受限;运营考核和收益核算制度不完善;经营管理理念陈旧;经营管理体制不合理。其次分析长春市DF林场经营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体制和性质定位制约、资金投入机制制约、森林经营制约、职工整体文化素质制约。在此基础上,优化长春市DF林场经营模式。最后,提出长春市DF林场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应更加注重的几点措施,主要包括:深化改革,探索多元化林场经营模式;引进人才,提高职工专业水平;拓宽资金来源,解决发展困境;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打开思路,改革经营管理理念;完善分配、劳动、人事制度。本文研究成果利于林场经营者及时调整林场经营方案和指导林场的森林经营工作、充分利用林场森林经济资源,提高林场森林质量和经营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