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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规制研究呈现出一种与新制度经济学融合的趋势,或者毋宁说,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将研究的领域拓展到了规制领域。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课题组针对中小企业规制程度的研究正是这一趋势的体现。该研究已经初步发展出一套测量中小企业所受规制程度的工具。
本文应用该课题组所发展的规制测量工具对苏州地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规制程度进行了考察和测量,其理论基础来源于新比较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等学科。作为一种制度的规制,在发达国家,它更多地是制度创新的结果,即按照诺斯的看法,规制的建立是社会基于成本和收益考虑之后所作出的有效选择,而对于后发展国家(大多数殖民地国家)来说,他们的规制制度则是通过制度移植(殖民过程中被动接影主动学习模仿)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在欧洲殖民者征服世界的过程中,他们把本国的法律制度传播到了各个殖民地,而法律制度又构成了规制制度中的基础结构,因而各国的规制制度就呈现出系统性的差异。由于不同国家的制度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差别,殖民过程中的法律移植以及由此产生的规制移植活动所产生的效率往往是低下的。
研究结果表明,苏州地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规制活动中,注册财产、获得信贷以及跨境贸易等活动表现良好,但是企业注册、申请建筑许可、雇佣工人、对投资者的保护、缴纳税款、合同执行以及企业破产这些方面均不尽如人意,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以及美国差距明显。主要差距表现在,法律法规对于活动程序的要求繁杂,履行程序的时间周期长,所耗费的成本昂贵,这往往导致企业通过其他渠道规避这些规制,使得规制形同虚设,或者表现为企业在规制下生产艰难,无以为继。无论哪种结果都不是良性的,因而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据此,笔者根据世界银行所提出的改革原则提出苏州政府应进行三个方面的改革,第一,利用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提高中小企业活动相关政府规制主体的行政效率;第二,利用互联网技术,压缩不必要的行政程序,简化行政手续;第三,考虑到商业环境好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借鉴先进的经验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