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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限制性股票形式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高管以提高业绩,但是这种激励形式的弊端也在广泛的应用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在国有企业或者股权过于分散的民营企业中,股东缺位或者股东的控制权较弱,而且相关激励制度不够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使得管理层控制公司经营决策,掌握大权。当激励对象为高管等员工时,身为理性经济人的激励对象是否会从节税方面考虑,为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做出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以影响股价呢?而这方面的问题尚未引起广大学者的关注,因此本文针对限制性股票解锁阶段的选择性信息披露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对ABC公司进行具体的分析,结合案例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以及相关理论,分析管理层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动因,同时配合事件研究法,分析基于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对于定期公告,根据解锁日前后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分析案例公司净利润增长率环比和同比的变动情况,发现解锁日前增长率为负,解锁日后增长率为正;对于临时公告,本文选取各个临时公告披露日前后10个交易日,计算案例公司在此期间的CAR(-10,10),公告日前后共20天的累计超额收益为负,则表示该临时公告为坏消息,反之,为好消息,分别统计解锁日前后公布的“好、坏消息”数量,发现解锁日前坏消息数量远高于解锁日后,解锁日后好消息数量明显高于解锁日前,对于解锁日前后相关公告的分析表明案例公司高管在限制性股票解锁阶段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再进一步分析案例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在解锁日前后的变动情况,并结合案例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应计利润变动情况,研究管理层在解锁日前后的相机盈余管理行为。综上,可以得出高管很有可能基于节税方面的考虑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日前后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的结论,高管在解锁日前公布坏消息,推迟公布好消息,以影响股东对股价的预期,使股价在解锁日前至解锁日逐渐降低。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为了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取得预期激励效果,需要加强限制性股票解锁阶段的信息披露的治理。通过改善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激励计划以及激励制度、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惩处力度等应对措施,能够完善限制性股票解锁阶段的信息披露,进而提高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