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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江西地区隋唐五代墓葬出土瓷器为研究对象,首先参照窑址发掘资料以及对实物的实地考察,归纳出这一时期各窑口产品特征和窑业技术特点。通过比较分析,将江西地区隋唐五代墓葬出土瓷器判定为九个窑口,依据瓷器数量的多少,从大到小依次为:丰城洪州窑、乐平南窑、景德镇窑、新干塔下窑、会昌林岗坝窑、长沙窑、越窑、邢窑。结合窑址资料和历史文献,运用类型学解决江西地区隋唐五代墓葬出土瓷器分期问题,将其划分四期:隋至唐代早期,相当于6世纪下半叶至8世纪上半叶,即隋至唐玄宗前期;盛唐时期,大致为8世纪上半叶—8世纪中叶,主要指唐玄宗时期的“开元—天宝”年间;唐代中后期,相当于8世纪中叶—9世纪下半叶,主要是安史之乱以后到唐懿宗咸通年间;唐末五代时期,相当于9世纪下半叶—10世纪下半叶,即唐僖宗乾符年间至南唐灭亡。进而从墓葬出土瓷器的分布状况、窑口构成、比重变化、流行型式以及各窑瓷器的典型特征等方面分析各期特征。在此基础上,在江西地区隋唐五代时期这一整体的时空范围内,探讨墓葬出土瓷器的分布变化以及流通渠道问题。最后,总结出在本文所研究的时空范围内,各窑口的窑业概况。通过搜集相关社会背景的史料记载,结合前文对墓葬出土瓷器的研究结果,探讨此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物质文化生活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