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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制度是整个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起点和基础,也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和保障。然而在现实中工伤认定的相关争议也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中占比例最大的。相关争议的焦点归纳一下的话集中在工伤认定必不可少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规定这两大部分:就实体部分而言,现行法工伤认定要件规定的模糊性使得工伤认定的范围经常性地引发争议,集中在劳动关系的确认和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标准的讨论上,需要在各标准上予以明晰化;就程序部分而言,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认定为核心、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救济的程序设计,加之劳动关系确认多发性而引发的认定期间劳动争议程序的加入,使得整个工伤认定程序繁复不堪,行政权与司法权也多有冲突,因而工伤认定的程序也亟待整合。工伤认定的实体和程序两部分紧密配合,相辅相成,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使得整个工伤认定制度得到全面整合,使得工伤保险法律制度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本文分为四部分对工伤认定制度进行研讨。第一部分是工伤认定制度的总括性介绍,包括基本概念界定和制度沿革情况,但重在理清工伤认定制度在整个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结构,进而得出为保障价值实现应该坚持的原则。第二部分是工伤认定条件的解析,首先对前提性条件之劳动关系的确认进行界定,以“从属性”界定劳动关系、对非标准化劳动关系和容易混淆的雇佣关系等分别进行分析;关键性条件从工作时间、地点、原因三个维度进行界定后再做出适当的限制和扩展;最后针对当前我国立法中的列举式规定,结合德国、美国立法实践经验进行检讨和提出建议。第三部分是对工伤认定程序的审视,首先对整个程序链条一一呈现,包括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实质审理程序、争议救济程序;其次分析整个程序链条存在的多种问题:程序繁复、工伤认定职权定位不清晰、行政权与司法权冲突等,并分析其成因;最后谋求解决的办法,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我国理论实践归纳论述。第四部分针对现实中争议较多、也是认定难点的情形,将实体和程序结合起来进行整体分析,按照一定逻辑体系展开。本文选取了责任竞合下的工伤认定典型即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和原因竞合下的典型即劳动中突发疾病致死致伤情况,分别就其立法现状、争议焦点和原因以及如何认定进行分析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