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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决定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深深地影响和制约着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升级,已成为我国公共安全中的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公众也将舆论的矛头指向了食品安全监管。以政府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使得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重管制、轻服务”的问题,政府开始逐渐认识到“一家独大”监管模式的局限性,并积极探索了多种监管力量共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但仍存在着其他监管主体力量协同不足等具体问题,整体上呈现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混乱局面,这也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必须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协同过程出现的具体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及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主要方法等。接着解释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协同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论述了将协同治理理论引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分析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论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学理依据,比较全面和深入地分析了长沙市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作者希望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在协同治理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某些有益经验,为后文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提供参考。论文最后针对上述分析的诸多问题及其成因,在批判性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具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长沙市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对策建议,即促使多元监管主体确立协同治理意识、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地方政府间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企业与政府间的食品安全协作治理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等五大方面的建议。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新时期政府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有关决策和实践提供一些参考,对长沙市乃至全国面临的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得以缓解提供一定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