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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起源于英国、美国等国家,现已发展得比较成熟。而我国也顺应国际趋势于2003年针对社区矫正进行了试点工作,至今已经取得相当的成效,在经验与理论方面有所积淀,能够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出重要作用,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是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刑法,使得“社区矫正”一词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刑法条文的规定中,从而能够为社区矫正的有效推行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然而在这个过程当中也要明确认识到,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在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果不加以及时地解决,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以上,本文从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为切入点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及机制进行探讨,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就怎样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与对策。在本论文当中,一共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社区矫正的概述。先是通过区分理解社区和矫正的含义,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于社区矫正定义的不同观点对社区矫正的概念进行定义。另外,通过对社区矫正国内外历史发展背景、起源和开展社区矫正的意义的阐述体现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重点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突出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我国立法存在缺陷、社区矫正机构衔接不够、缺乏有力的监督、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不足、社会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同程度不高等问题,分析我国社区矫正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的矛盾。第三部分,解决完善社区矫正问题的对策及建议。这一部分主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首先,从制定社区矫正的专门法律、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惩治法律等方面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立法体系;其次,通过细化矫正机构的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有力的法律监督等方面使各部门互相协调统一地促进矫正工作的开展;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等方面强化矫正队伍建设;加强正面的舆论导向、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来促使社区矫正认同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