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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及工作上的压力正在逐渐的增大,同时人们的生活富裕后,多元化的婚姻观念也随之而来,婚前同居、重婚、姘居等破坏婚姻家庭和谐的问题依旧存在,并且越演愈烈,试婚、闪婚、网婚等新问题又不断的出现,种种原因使得家庭暴力问题正以惊人的速度逐渐凸显。目前我国的家庭暴力现象广泛的存在于某些家庭中,其严重危害被害者的身心健康、子女的健康成长及社会的稳定发展。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成文的家庭暴力防治法,而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的法律中对家庭暴力防治的规定又存在着很多不足和漏洞之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也不是很完善,这些必须依靠的法律基础使得家庭暴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预防与治理,受害者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施暴者得不到较重的惩罚,而因此造成家庭暴力现象愈演愈烈。历时一年多的李阳家暴案,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同时又把家庭暴力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对家庭暴力防治有利于降低离婚率,保护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在优越的环境中健康成长,维护家庭的和谐及社会的稳定。本文通过探讨我国家庭暴力的防治问题,借鉴域外有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对我国家庭暴力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了有效的对家庭暴力防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国应尽快出台适合我国的家庭暴力防治的法律,并且完善已有立法,使我国的家庭暴力的治理工作能够顺利的深入开展,同时希望通过社会各部门能有效的配合,对家庭暴力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从而真正做到对家庭暴力的防与治。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探讨我国家庭暴力防治的法律思考。第一部分是家庭暴力的概述。在这一部分中,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论述,即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的特征、家庭暴力的种类及家庭暴力防治的意义。从施暴者主观的故意性、行为的隐蔽性等五个方面论述了家庭暴力的特征;其次主要论述了家庭暴力的四个种类,即夫妻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成年子女对父母的家庭暴力;非婚同居的男女之间的家庭暴力;最后从有利于降低离婚率、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家庭暴力防治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域外关于家庭暴力防治的相关规定与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本部分首先分别论述了英国、美国、日本、台湾及香港对家庭暴力防治的相关规定与实践;其次通过总结英国、美国、日本、台湾及香港的家庭暴力防治的相关规定及实践来论述其对我国家庭暴力防治的借鉴。第三部分是我国家庭暴力防治的现状及在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本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家庭暴力防治的现状;其次论述了我国家庭暴力在防治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即家庭暴力防治的相关立法规定不完善;法律救济滞后且缺乏有效的救济手段;受害人的举证困难;缺少有效的预防措施且对施暴者惩罚过轻;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缺少切实有效的家庭暴力救助组织;社会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不够重视且处理不当等七个问题。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家庭暴力防治的建议。针对第三部分的七个问题,本部分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防治的建议。即完善家庭暴力防治的相关立法;建立有效的救济方式;对家庭暴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建立有效的预防措施及加重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明确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及机构的法律责任;建立切实有效的家庭暴力救助组织;建立家庭暴力防治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