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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类对环境容量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一系列环境危机使环境容量资源的生态价值凸显出来,其经济价值也随之进入人们的视野,这为经济手段在排污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条件,也为环境容量资源进入市场提供了依据。20世纪90年代之后,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构建成为了国际社会普遍的努力目标。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之上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生动体现和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治理环境污染的一种切实可行的经济手段,以其在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降低社会治污边际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政府环保执法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成为解决环境问题最科学、最有效的出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现有的排污管理体制过于倚重行政手段,属于“末端”治理。这样一方面不利于行政资源的高效运作,另一方面也无法调动企业自身的减排积极性,达不到理想的减排效果,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对环境保护的需要。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为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的同时,也为其在我国的本土化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首先,本文综合采用了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前人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成果的比较分析,力求实现对问题客观、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把握。通过对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实证分析,力求实现对实践的客观描述。在此基础上,从环境经济学的视角,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深入地剖析。通过对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宏观把握,对环境容量资源的法律属性进行科学的定位,力求找到一条将环境容量资源纳入我国物权法律体系的途径,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法制化的依据。接下来本文将从实证的角度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以法经济学的视角探讨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政府的积极作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作用模式,优化政府在排污权交易管理过程中的行为方式。以经济分析的方法论证环境保护产业在排污权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及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完善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最后,本文通过规范的研究方法指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排污管理工作中的必要性。通过对我国现有体制和配套设施的客观分析,论证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结合现有环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配套设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我国排污管理机制的科学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今后环境保护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做出展望。力求为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善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