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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自此,我国农民合作社呈风起云涌之势发展起来,以农民合作社为主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推动我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我国《农业推广法》的修改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问题”的聚焦,更加凸显了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农业创新扩散主体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角色定位。然而,通过对相关农业技术供给和推广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访谈和农村的实地调查却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现实——基层大量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整个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仍然模糊不清,角色定位尚待厘清,尤其是国际农民合作组织普遍扮演的在农业技术创新扩散中的重要角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凸显。以此为切入点,本研究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充分研读和分析整理的基础之上,通过对河北省部分地区农业技术供给和推广部门的关键人物访谈和相关农业技术传播参与者的问卷调查,对河北省农业创新扩散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重点剖析了当前河北省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的农业创新扩散模式的运行状况以及目前现存的三种主要运行方式的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发现,河北省在推进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的农业创新扩散模式的过程中存在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缺乏有效地识别保护政策;合作组织的规模较小,带动能力有限;合作组织内部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最后,论文结合国际农民合作组织主导的农业创新扩散的典型模式和河北省国欣总会农业创新扩散的成功案例,总结出它们的成功经验,并针对以上问题从保障机制、扩散形式、管理机制、人员素质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河北省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的农业创新扩散模式提供发展思路。本论文在国内层面上,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基于河北省具体的案例分析,创新性地对目前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参与农业创新扩散模式进行了总结和架构,可以为相关部门决策以及后来者在该方面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