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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活动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但它作为一种犯罪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情。上个世纪80年代,毒品交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洗钱活动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由于洗钱活动危害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社会开始进行有关的立法,反对毒品洗钱活动。1988年,联合国通过了《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这是第一个特别针对洗钱犯罪的多边国际公约。与此同时,一些反对洗钱的国际组织也纷纷成立,例如金融行动工作组和爱各盟集团。许多国家也进行了立法活动,将洗钱行为列为犯罪,洗钱也被定义为为了掩盖非法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而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过程。
9.¨恐怖袭击事件是国际反洗钱立法的一个转折点,在9.11事件之前,国际反洗钱法律体系的重点是打击毒品洗钱犯罪,在9.11事件之后,其重点变成了打击恐怖融资和洗钱。为了顺应这一改变,国际社会将原有的反毒品洗钱法律体系扩大到反恐融资上,基本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反恐融资和反洗钱的国际法律体系。
但是,由于恐怖组织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洗钱手法的多样性,使得恐怖融资和洗钱与毒品洗钱比较起来有很大的不同,打击恐怖洗钱和毒品洗钱就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然而,现有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是在打击毒品洗钱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能满足打击恐怖洗钱的需要。本文分析了恐怖洗钱和毒品洗钱的不同,并提出了完善现有国际反洗钱法律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