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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角色本是部分作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之一,是具有鲜明的性格特征的艺术形象呈现,随着文化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虚构角色往往被利用于发展衍生品或进行再创作,商品化的虚构角色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创造了经济价值,虚构角色的侵权现象也逐渐频繁起来。但另一方面,而虚构角色的特点却决定了其保护的难度,虚构角色并不完全符合任何用来保护他们的法律条文,他们是生活在人类思想中的脆弱而持久的存在,在形式和用途上有着无限的多样性,也有着无限被侵权的可能性,被商标权保护的角色名称和部分角色外观,被当作美术作品保护的二次元角色形象,无不显示着目前虚构角色权利保护的不足之处,深究其原因,在于虚构角色在版权法中定位问题即其可版权性的判断。基于角色的无限可能性中蕴含的风险,笔者提出这一论题,并反观国际司法环境下对虚构角色版权保护的标准及实践,总结其可版权性判断标准的价值取向与不足之处,结合我国司法态度及实践发展趋势,并尝试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为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提供理论支持,对虚构角色版权保护的制度完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虚构角色版权的一般理论。该部分主要研究虚构角色的定义、要素、分类等基础性问题,用以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研究范围,同时对目前虚构角色的保护困境与可版权性观点争议进行探讨,总结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目前虚构角色作者权利保护的不足之处,为下文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与探讨逻辑。第二部分是虚构角色可版权性的基本要件及特殊标准,其中涉及一般作品可版权性的标准结合虚构角色的特点进行分析,并通过阐述国际上主流的虚构角色可版权性的判定标准,探讨标准的优缺点,以期为我国虚构角色可版权标准的拟定提供借鉴。第三部分是类型化虚构角色的可版权性要素分析,根据不同虚构角色类型的特征结合经典案例进行可版权性分析,总结不同类型虚构角色之间可版权性问题的共性与差异性,阐述类型化虚构角色保护中各自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我国虚构角色保护路径选择思考,通过上文的分析,构思我国虚构角色版权保护制度的构建框架,对可版权性制度制定原则进行探讨,结合可行性及司法实践经验阐述可版权性标准选择,综合考量利弊设立版权保护限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