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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股发行市场一直存在上市首日超额回报率过高的现象,新股定价的高抑价反映出IPO发行市场的火爆行情。但如果从长期来看,高抑价企业长期经营业绩表现欠佳,高抑价并不等同于长期优秀业绩,这使得新股发行抑价成为学者们一直热衷研究的热门问题。 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监管层一直着力推进新股发行定价朝市场化方向迈进,并多次开启发审制度改革,但改革的现实效果往往阶段性地引起争议,客观上表明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并不完善。发行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参与者利益冲突严重、企业融资成本过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大大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国内外学者从多种角度出发试图得到对IPO抑价过高现象的合理解释,并且梳理出对IPO抑价有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因素,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在众多影响新股发行抑价的因素中,金融中介声誉一直都是研究的热点,在这其中承销商声誉又颇具代表性。在IPO融资过程中,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金融中介扮演着“桥梁”的角色,作为“信息生产者”发挥“认证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的存在在于减少首发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发行信息在融资方与投资方之间更为高效率地传递。承销商是企业IPO过程中的灵魂,其主要作用是将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直接联系起来,为资金融通双方寻找最优的风险收益关系,即承销商是对资产进行有效分配和交换的中介。由于资源的有效分配确保了自由市场制度的高效运作,因此,证券承销商也被称为企业IPO的核心。 从“认证效应”考虑,越注重维护自身声誉的承销商摒弃资质不佳的承销项目的动机越大,良性循环以达到投资者通过评估承销商的声誉等级就能大致评判IPO企业资质的真实情况。承销商声誉在这种作用机制中发挥着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信号显示功能”,这有助于缓解IPO市场中发行人与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于资本市场上大量存在的中小微企业而言,基于其业务的专业性,也基于其成长性与风险性并存的特点,承销商的认证效应和信息传递效率对其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奠定了本文选取创业板TMT行业作为研究对象的基础。 除了承销商声誉以外,其他“券商因素”也越来越吸引研究者的目光,“券商直投”这一类特殊的风险资本正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风险资本一直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特点著称,这一点与创业板TMT行业的特点天然融合。作为科创领域的排头兵,TMT产业一直就以其“高成长性、高风险性、高投资回报”的投资逻辑吸引着风险资本的目光。TMT行业内的企业以技术密集型企业居多,规模以中小微为主。除了技术和政策因素外,TMT行业的蓬勃发展还与风险资本进入、多层次资本退出渠道等密切相关。 风险投资集投资与融资于一身,在提供资金的同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相较于其他融资渠道,风险投资的投资周期更长,流动性更低,但企业IPO之后股权增值较高,风险资本预期可获得高额投资回报。因此,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是风险投资的最主要特征。作为风险资本,券商直接投资既能从“逆向选择效应”和“逐名效应”正面影响IPO抑价,又能发挥其“筛选与监督作用”缓解IPO抑价。同时,鉴于证券承销商“承销保荐人”和“参股股东”的双重身份,券商直投业务很有可能带来“利益冲突效应”,导致过高的IPO抑价。 鉴于上述发行市场背景,以及“券商因素”在IPO抑价中起到的多重效应,本文选取2009年10月30日至2015年底在创业板进行IPO的TMT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发行市场上承销商声誉、券商直投这两种券商因素与IPO抑价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希望能得到积极的结论。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各章节的内容和框架如下: 第一章绪论部分,首先引出我国IPO市场新股定价的高抑价现象,并回顾监管层一直推动的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以此作为本文研究的市场和政策背景。其次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从“券商因素”出发着重研究券商对IPO抑价的贡献和解释。然后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做了介绍,以流程图的形式列示出论文结构框架。最后对本文的研究创新做了梳理,从理论角度和现实角度上对本文研究的意义进行了总结。 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和文献综述部分,分别从金融中介声誉、二级市场、风险资本三个角度对IPO抑价影响的相关理论研究和文献进行了回顾,重点梳理“中介声誉”中的承销商声誉因素和“风险资本”中的券商直投因素。从金融中介角度,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认证理论都有助于解释金融中介的声誉传导机制。二级市场方面从行为金融学出发,讨论投资者行为可能带来的影响,引入狂热投资者假说、从众效应以及噪声交易理论。风险资本方面,逆向选择效应、逐名效应、筛选与监督效应都与本文研究的问题相关。本文针对券商直投的特殊性,引入“利益冲突效应”研究券商直投可能带来的利益冲突。 第三部分为概念界定部分,明晰本文研究的三个概念。该部分对承销商声誉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介绍了国内外研究中度量承销商声誉等级时主要采用的三种方法。券商直投部分先对风险资本进行概述,随后历数券商直投业务发展历程,归纳了券商直投业务运作的四种模式,并以广发信德投资为例介绍了这类业务发展的现状。该部分最后对TMT行业这个概念进行了阐述,列举了TMT产业的发展特点,并结合本文研究的风险资本总结了促进TMT产业发展的因素。 第四部分为本文的第一个实证部分。该部分以新股上市首日超额回报作为抑价程度的衡量指标,采用M-W法对承销商声誉进行度量,并从财务指标、发行指标、市场指标三个维度选取控制变量。实证分析结果验证了本章的研究假设,表明高的承销商声誉能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且支持承销商声誉越高则IPO抑价程度越低的推断。同时选取的其他控制变量对IPO抑价也有一定的解释作用,本章在实证结果解释处一一做了分析。 第五部分为本文的第二个实证部分。该部分在第一个实证的基础上,将券商直投作为解释变量,新增风险资本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实证结果表明券商直投指标与IPO抑价程度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本章进一步从“逆向选择效应”和“利益冲突效应”的叠加来解释券商直投的加入对IPO抑价的加剧作用。 第六部分为本文的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该部分总结了“承销商声誉”和“券商直投”这两个“券商因素”对IPO抑价的影响,分析了券商两种身份各自作用于IPO抑价的贡献和解释。政策建议部分从三方面提出,建议承销商注重内在专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人才储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注重建立和维护声誉,严格挑选合格项目;由点及面,强化IPO发行中介之间的合作和约束。建议券商直投资金与经验共同支持,真正成为企业的价值培育者;降逆向选择,增筛选与监督,发挥风险资本正能量。同时对资本市场提出本文的政策建议,建议继续深化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促进承销商声誉机制的健全运行;强化市场监督,逐步建立起约束金融中介声誉的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提升信息对等程度。 本文有以下几个创新之处: (1)研究对象创新:本文专注研究创业板TMT行业的IPO情况,结合TMT行业风险资本的投资情况,达到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复合研究创新。同时集中研究“券商因素”对IPO抑价的贡献和解释,从“承销商声誉”和“券商直投”两个子方向切入,使研究结论更加合理和全面; (2)样本充分性创新:本文所选样本涵盖创业板启动以来TMT行业所有的IPO案例,最大程度保持样本的连续性和充分性。 同时也对本文的局限性进行了反思,本文在模型选择、样本搜集、研究维度的展开上都存在可以突破的地方,这也是本文未来研究的展望。在样本分组上可以更加精细,同时在外部和内部扩展研究范围,并争取在方法选取上更加丰富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