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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介绍了BOT方式的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关系等内容,重点分析我国一些法律规定与BOT方式的特殊性的冲突而形成的法律障碍,从而提出完善我国BOT方式法律制度。全文除前言、结束语外,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BOT方式概要。简要介绍BOT方式的概念、法律特征以及BOT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了解BOT方式具有自身特点的一整套运行机制;在实践中,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纷纷采用BOT方式进行本国基础设施建设,而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采用BOT方式进行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意义尤为重大。 第二部分是我国采用BOT方式的法律障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与BOT方式的运作特点存在明显的冲突,形成我国开展BOT方式的法律障碍,主要体现在BOT特许协议、政府保证、项目公司组织形式、外商投资产业方向、BOT项目社会管理权的授予等方面存在法律障碍。第三部分是BOT方式在我国实施存在法律障碍的原因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持截然不同的观点,使适用国际法或者一般法律原则还是适用东道国法律来处理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议问题一直没有定论;而我国学术界对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政府保证等BOT方式许多法律问题都有不同的观点,有关BOT理论体系还不够成熟;我国经济体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我国政府对BOT方式相关问题的顾虑及过于保守的态度,都是BOT方式在我国实施存在法律障碍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是我国BOT方式立法模式的选择及其立法内容。通过本文前三章的论述可以看到,我国亟需尽快制订适合我国实践的调整BOT方式的法律规范。通过分析世界各国的BOT方式立法实践,结合我国国情,本文认为我国BOT方式立法模式应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订BOT专项立法,再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各地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订BOT法规或规章,并提出BOT专项立法应涵盖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