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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作为一种成熟的市场机制,已经慢慢渗入到我国的各个领域。对我国的公用事业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用事业中作为自然垄断产业的一部分,自然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缺陷。为了打破自然垄断产业的垄断地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政府有必要对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进入加以规制。
在特许经营权的拍卖过程中企业之间的竞价将不断降低企业的租金,于是效率最高的企业才能获胜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由于特许经营权可以反复,如果在经营期间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绩效不尽人意,那么在特许经营权的下期拍卖中,寻求效率更高的企业来代替在位企业就符合规制者的利益。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方案,规制者可以寻求另一家效率更高的企业来代替在位企业,或者把这个项目特许给两个企业,在他们之间展开竞争,不断地降低企业的租金,从而避免资源配置的扭曲,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即是笔者所研究的双重/第二货源问题。
本文首先回顾了拍卖理论和特许经营权中双重/第二货源问题的产生,演变和发展过程,从特许经营权拍卖中分割拍卖和跨期规制问题入手,建立拍卖模型,通过放松假设,阐述了自然垄断产业中政府如何对企业行为进行规制以及跨期规制。而对于“准公共物品”的公共交通行业来说,怎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人深思。其中一个方法就是把公共交通行业中的可竞争部分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卖。笔者介绍了国外公交改革的成功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公交行业改革的借鉴意义。然后建立模型说明最优拍卖合约的设计。最后得出结论,提出政策建议,指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