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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各地涌现出大量城市群,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研究也随之兴起,而我国的城市群研究理论与我国的城市群发展实践一样,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相关学术研究进行总结与归纳,发现相关研究成果尚存在如下缺陷:缺少对城市群协调发展内涵的统一认识,缺少针对城市群发展协调度的具体评价标准与定量测度方法,缺少在“过程论”的视角下对城市群协调发展进行阶段划分。鉴于这些理论研究的缺失,本文首先总结并梳理目前学术界关于城市群基本概念、基本属性及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多种研究成果,对学术界较为流行的城市群概念及其公认属性进行提炼与归纳。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对城市群协调发展这一概念内涵进行较为全面的界定,并由此提出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四点判断标准——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紧密程度、城市群经济增长稳定程度、城市群内部经济均衡程度以及城市群市场一体化程度。同时,针对这四项判断标准,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定量测度方法,从而实现对某一具体城市群的协调发展程度进行定量测度与分析。以此判断标准为基础,利用相应的测度方法对1991-2013年期间大珠三角城市群发展协调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定量测度的结果为主要依据,以本文所提出的判断标准为主要切入点,将1991-2013年期间该城市群协调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低水平波动阶段(城市群发展雏形阶段)、快速发展阶段、高水平波动阶段(转型升级阶段),并结合城市群相关理论对各个阶段的成因与特征进行分析。进一步,本文亦重点研究了影响大珠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两类特殊因素——港、澳特别行政区因素和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城市等级体系因素。在综合考虑大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过程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基础上,对城市群发展阶段的一般规律与特征进行总结,提出了城市群协调发展必经的四个阶段,概括出城市群协调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一般特征,归纳出城市群协调发展各分项指标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演变规律。最后,本文从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政府力量、优化城市等级体系和粤港澳一体化四种角度提出了促进“大珠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