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应该创设法律体系,并且依此法律之规定来治理国家,已是每个民主国家的立国原则。国家这个依法而治的属性也被认为是最进步,且合乎理性的国家型态。我国将依法治国作为政治目标已近20年,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法治的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法治作为社会建设的宏大命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循序渐进,抓住重点,做好开局,一步步破解难题。传统的法治研究主要是研究法治思想的起源,法治的内涵,实现法治的方式等等,其内容芜杂而又抽象,难以从研究中获得实用性的经验。法治,究其本质来说就是法律拥有至上的权威,法大于权,任何行为都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对于一个拥有几千年人治历史的国家来说,用法律来束缚公权显得尤为急迫。法治建设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但是面对当前我国政府权力滥用,权力腐败,权责不清等问题,政治上的法治建设则当然地成为了我国目前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而如何建设法治政府,一言以蔽之,即“通过制度控制权力”。 本研究另辟蹊径,将法治这个大命题进行分解,进而从微观角度进行研究。本文拟用具体的行政审批改革案例来说明,C市是如何通过制度对政府审批权进行规制的。任何制度的改革和构建,都有其一定的价值取向和理论支撑,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支撑则来自于法治思想。具体证成方式如下:在法治国家建设与依法行政之间建立联系,力证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一环。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又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寻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联系,目的是为了证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仅是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并且还拥有深层次的法理意义----为依法治国提供方法论上的经验。首先,简述法治的涵义,找到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联系,通过理论阐述,寻找法治政府的内涵----合法行政,程序正当,信息公开,权力监督。其次,将C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四个环节进行展示,论证其与法治政府内涵的契合。权力清单主要解决合法行政中“法”的问题,政府流程再造主要解决程序正当性的问题,网络公开平台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电子监察系统则体现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每一个节点都指向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而整个改革的流程则再次印证,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控制权力。最后,将在结语部分重申本文的研究的目的:通过微观案例研究,摒弃通常意义下法治的宏大理论研究,以“小”见“大”,以期获得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方法与新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