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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IAS41)将农业活动定义为“企业对生物资产转化为可售生物资产、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过程的管理”,它具有与其他行业活动根本不同的特点。但是当前我国的会计规范不能适应农业活动的特殊性,因而不能提供可靠的农业活动的信息。IAS41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农业会计准则和农业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一方面表明对农业活动制定准则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对我国农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本文围绕农业活动的独特性,在对已有农业会计准则研究借鉴的基础上,对生物资产、生物转化、农产品、农业活动等术语进行定义,修正和补充了已有农业会计准则相关术语的缺点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国当前会计环境,确定了我国农业会计准则适用的资产范围和会计主体范围;运用会计确认理论和会计计量理论,阐述了我国农业会计准则制定中的核心问题——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属性的选择;最后按照会计信息披露原则,确定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