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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制度对于公用事业的价格的形成以及其后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导致的价格波动具有不可替代的调节与监督作用。而价格听证会作为价格听证制度外化的表现形式,是通过实践总结出的产物。公众参与作为一项重要的途径,保证价格听证制度顺利的实施,保证价格听证有效的发挥作用。一方面,赋予了公众话语权。公众能够更好的行使权利,并通过权利的行使促进对公众自身利益的保障;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决策者对导致价格波动的各项因素的考量,为决策者作出合理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然而价格听证制度的施行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应,很多问题随着实践的推广和深入而逐渐显现出来。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热情,也使得公众对价格听证制度的质疑声不绝于耳。如何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形成有效的参与机制是价格听证制度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而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如何在价格听证过程中保证公众权利的行使、如何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等问题,都是现阶段我们面对的并亟需解决的。此外,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起步较晚,体系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参与到价格听证中的公众及公众代表往往不具备参与意愿、参与能力,也使价格听证中公众参与的效果难以保障。本文大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公众参与和价格听证的内容进行明确释义,同时针对公众参与机制的特点和完善公众参与价格听证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以我国实践案例的角度出发,以典型案例为落脚点,进而分析和列举我国公众参与价格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究这一制度在我国的不足之处。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公众参与权、辩论权的缺失;听证代表选拔程序不完善、听证代表不能真正反映公众诉求。第三部分,探究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路径,重点从加强参与主体的选拔、严格听证程序以及加之有效的监督几方面着手,保证公众参与价格听证制度能够符合我国实际、适应我国发展形势,在我国扎下根来正常运行,发挥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第四部分,对前文进行简要总结和概括,分析我国公众参与价格听证制度中需要完善之处,将公众权利的行使落到实处,更好的促进制度的进步。希望对我国公众参与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对这一领域的法律研究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