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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对于法院和当事人,送达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电子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在更新人们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法院创新送达方式提供了科学途径。①电子送达是一种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来送达司法文书的方式,由于其自身高效、便捷、环保的特点已经受到了很多法院的青睐。2012年新民诉法的修改首次将“电子送达”以立法进行确认,最新的民诉法解释也进一步细化了电子送达的规定。本文就试从电子送达的概念入手,在结合我国电子送达的实施现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找出我国电子送达的制度缺陷,并对我国电子送达制度的多元化构建提出了设想。文章将从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章对民事诉讼电子送达制度进行了概述。在当今民事诉讼电子化潮流的背景下,电子送达这一新兴送达方式孕育而出。介绍了电子送达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与发展,从1996年全球第一次使用电子送达方式的成功案例到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再到我国电子送达的产生与发展,揭示了电子送达从无到有的过程。②接着作者对电子送达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描述了我国电子送达的发展历程,指出了其制度功能。第二章和第三章总体上分析了我国电子送达制度的现状。第二章首先从宏观角度介绍了我国电子送达实践概况,包括我国电子送达的产生背景、电子送达的呈现样态和各地法院的实践概况,并指出了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三章则是从微观角度介绍了我国电子送达的内部运行机制。依照最新立法和司法解释,在“受送达人同意、送达流程、完成标准、送达文书范围等”的框架内进行阐述,理清了我国电子送达制度的基本要件。第四章致力于指出我国现行电子送达的制度缺陷,笔者根据上文中的讨论,从立法运作规则、确认收悉技术认定和技术安全稳定等几个方面介绍了电子送达制度的缺陷,为下文有针对性地提出构建我国多元化电子送达制度的措施作出铺垫。第五章对我国电子送达多元化制度构建提出了系统性的建议。首先应该尽快完善立法上的规定,明确电子送达的法律责任,并制定电子送达的实施细则,弥补现行立法的缺陷。其次从电子送达的特性出发,指出如何认定电子送达的确认收悉,并根据笔者在为法院开发电子送达平台的公司调研时获取的资料和计算机专业人士的建议,提出了如何构建电子送达平台并从技术上提高电子送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最后,完善电子送达的配套措施并提升电子送达的适用率,扩大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参与,促进电子送达在我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