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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近三十年间,党和政府对于文化体制的改革陆续地提出了很多方案。就国有表演艺术团体而言,自1979年“调整事业,改革体制”的序幕拉开以来,逐步经历了“承包制”、“布局调整”、“双轨制”,以及后来的“以文养文”、“结构调整”等多个阶段。然而到1996年之前,整个文化体制都处于很朦胧状态,期间出现了很多反复的阶段,效果也并不是很突出。本文将这个部分的改革称之为“改革形式下的体制调整”。而自1996年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文化体制改革,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第一次提出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深化改革之后,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走上了新的历史阶段,开始了分步骤、分阶段的产业化尝试。这种尝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酝酿阶段、产业化萌动阶段、实质启动与整体推进阶段。 北京儿童艺术剧团成立于1986年,具有辉煌的历史,不仅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演员,同时创作出了《雪童》、《想变蜜蜂的孩子》、《红领巾》、《和月亮交谈的六个晚上》、《赖宁的故事》、《怪物的眼泪》等多部知名儿童剧,曾经获得国家级多种奖项;他们的足迹曾经遍及全国许多省市城乡的学校、幼儿园,演出2500多场,观众达300多万人次。剧团还应邀出访过新加坡、日本、美国等国家,1993年出访新加坡时,曾轰动狮城并创下该城戏剧演出场次的历史最高记录。但是在巨大荣誉的背后,他们也和大部分艺术表演院团一样,面对着无法回避的市场窘境:每年100多万元的票房收入,300万元的上级财政拨款,不足32%的经费自给率,勉强维持着传统一个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转。作为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一个突破口,2004年,儿艺改制成为了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由北京青年报控股,由北京市文化局下属北京市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委下属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北京电视台下属北京电视事业开发集团、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四家企业共同参股组成。实行股份制后,北京儿艺的注册资本达到4000万元,其中增量部分为2300万元。北青报投资占70%,约1500万元。为了摆脱资金短缺,人员稀缺,儿童剧市场疲软等困境,北京儿艺分阶段、分重点地逐步实施了改革的计划,排除阻力,推陈出新,并最终取得成功。 为了更为详尽地了解儿童艺术剧团改革之成功经验,本文专门对北京儿艺进行调查访问。作为一个地方性质的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儿艺改制的过程体现了其个性和风格。而作为文化体制改革中的试点单位,北京儿童艺术剧团也为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提供了成功的范本。从整体上说,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以北京儿艺为代表的各综合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对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转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在试点工作中,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转制采取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整体转制,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二、合并重组,转为企业;三、转企改制同步进行,建立股份公司。采取第三类方式转企改制,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控股,民营资本参股以及国有资本退出,国有艺术表演团体转为民营文化企业。根据不同的团体特点采取不同的改制方式,可以尽快摆脱上述那些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旧有体制构成。通过转制,表演院团的改革方向就有了基本的定位,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与政府的关系由依赖型向相对独立型演进;与社会的关系由松散型向紧密型演进;与演职员工之间的关系由依附型向契约型演进,这与旧有体制的构成有了明显的区别。 本文研究认为,通过对儿艺的个案分析,还可以总结出一些转型时期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模式的主要特点,例如院团的改革是以市场为导向的;院团的改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其目的;所有的改革都是渐进式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都是可以因为自身特点以及历史特点而调整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