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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关系问题,是目前我国农村治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在实行村民自治的情况下,乡村之间出现了新型的“乡政村治”关系模式。这一崭新的乡村关系格局体现了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分权趋势,将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回顾了我国历史上的乡村关系变迁,考察了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关系的现状,阐述了“乡政村治”理想模式的涵义和意义,分析了“乡政村治”关系模式的实施难点和构建途径。 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我国历史上乡村关系的变迁过程。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考察:(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人民公社时期;(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第二部分,考察了目前我国农村乡镇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治之的关系现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协调和指导的乡村关系;(2)领导和指导同时并存的混合型乡村关系;(3)对立的乡村关系。 第三部分,分析了“乡政村治”关系模式的基本涵义、理想目标、重要意义及其实施中的难点。实践中还存在着政务和村务的合理划分、妥善处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等难题,制约着“乡政村治”关系模式在农村的构建。 第四部分,探讨了构建“乡政村治”关系模式的途径。首先,要转变乡镇行政管理职能。其次,加强村委会建设,改变目前村委会行政、半行政性质,建立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新体制。最后,实现乡镇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治法制化,是“乡政村治”关系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的关键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