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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了遍及全国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网络,并开始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政府管理机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国外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政府管理机制研究较少,国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论述第三方运维的优势和改进方向,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较少。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等视角分析第三方运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解决对策,拓展国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政府管理机制的研究方向。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政府管理机制现状。从政府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边界、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等方面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环境执法人员缺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相关专业知识;(2)排污企业环保意识不强;(3)第三方运维企业处于弱势地位;(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企业良莠不齐;(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维护难度大;(6)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经费不足;(7)管理方法存在缺陷。从委托代理理论、政府管制理论视角,深入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认为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政府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环境监管部门人员来源单一;(2)违法成本过低;(3)第三方运维企业与排污企业利益相关;(4)放松规制可能引起不正当竞争;(5)国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制定的标准不完善;(6)政府未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收费标准;(7)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政府管理忽视教育方法。政府应当通过探索环境监管部门与第三方运维企业更多合作模式,强化污染源监督执法,制定统一的标准,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收费制度,加强第三方运维企业监管方式等,改进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政府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