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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人权理论与实践为主要视角,在充分吸收国内外法学领域受教育权问题研究的相关理论并广泛借鉴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历史考察、比较研究、实证分析、价值评定的方法,对受教育权问题进行了法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并根据研究的结果得出了一些初步的结论。旨在通过对受教育权的基本权利属性的定位、复杂的内容体系的界定、基本价值及其时代转向等一般理论问题的系统化、理论化的论述,厘清人们在受教育权认识上的混乱,提高人们对受教育权意义的认识,加强国家对受教育权的保障职责,促进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围绕上述目的,本文作了如下的结构内容安排:第一章,受教育权的基本理论分析。该章集中研究了受教育权的性质、受教育权的内容和受教育权的基本价值及其时代转向,从而奠定了全文的权利理论基调。首先,在受教育权的性质中,通过对受教育权的基本属性,即,首先,受教育权是权利,其次,受教育权是宪法基本权利,最后,受教育权是同时属于三代人权的宪法基本权利的层层深入的详尽论述,深化了我们对受教育权基本性质的认识。其次,在受教育权的内容中,通过对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即受教育权的结构内容、受教育权的体系内容以及“权利”这一受教育权概念本身的核心词汇的语义和逻辑方面内容的全面分析,深化了对受教育权的内容的认识,从本体论角度为受教育权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WP=64>再次,在受教育权基本价值及其时代转向中,借鉴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分别从社会、个人两个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教育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必须以体现自由、平等的法基本价值的权利模式来确保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尤其是强调了平等在受教育权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此基础上,进行受教育权价值的合理的时代转向,即在受教育权的权利运行中,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把从对社会、国家利益的偏爱转到对个人权利的关注上来,以便真正符合受教育权的最终价值和人类教育事业的最终目的,即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全面的发展。第二章,受教育权的历史发展。通过回顾现代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受教育权的历史,展现了受教育权在国内法中从“部分人的特权”到“公民的普遍平等的法律权利”,到“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的发展逻辑,展现了受教育权在国际人权法中从一般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到具体国际人权法的规定,从对普通人受教育权的一般性保护到对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的特殊保护的发展过程。第三章,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现实状况。首先,从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意义出发,主要突出从受教育权的权利确认制度、权利运行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三个“权利生成”的基本过程中考察了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权利制度安排的基本情况。另外,还以“希望工程”这一典型的教育社会援助制度为例,简单地论及了其对受教育权实现的积极价值。其次,通过对与作为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受教育权相对应的政府保障责任的分析,指出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主要途径是国家积极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最后,分析了我国公民受教育权权利体系和制度安排的缺憾,尤其是分析了受教育权立法保障和教育行政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WP=65>第四章,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与制度改革。依据受教育权的一般理论和历史发展趋势,针对当前我国教育立法、行政、司法中对受教育权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实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受教育权案件,强调了从法的权利本位的法治意识出发,认真对待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制中的核心地位,围绕受教育权进行义务的设置和权力的分工,真正落实一切为了权利,一切源于权利的制度安排。对此,分别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权利体系的完善和行政保障制度的健全等事前性制度保障和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这一受教育权的事后性保障方面提出了初步的建议。特别是强调了要针对不同主体侵犯受教育权的性质不同的行为,逐步健全我国的民事诉讼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救济制度并逐步建立宪法诉讼救济制度的全方位的司法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