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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制度起源于英国,如今已在世界范围内基本普及。我国在2006年首次引入值班律师制度建立试点,并在试点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若干该制度在我国本土发展存在的若干问题。在经历12年的探索与发展后,2018年,值班律师制度被正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典,代表值班律师这一制度将在我国继续深入发展并在司法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伴随我国的司法改革和刑事辩护全覆盖的不断发展,值班律师制度也需要完善和进步,值班律师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本文对值律师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探讨,考察国外三个代表性国家的制度发展经验,总结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规制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对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对值班律师制度的含义和内容进行概述,比较目前学界对值班律师制度的定义,探讨我国发展值班律师制度对保障当事人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意义。并简要比较了我国值班律师与法律援助律师的特征区别。第二章选取了日本、加拿大、英国三个域外值班律师制度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考察,分析各个国家值班律师制度运行的内容和模式,总结其特点和经验,为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发展中所遇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考的空间。第三章归纳了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在立法层面和实践层面发展的历程,并对立法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总结。第四章基于第三部分对于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立法和实践情况的分析,指出了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包括值班律师权利问题和在实践运行中的困难,并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章基于前述所提出的问题以及原因,从完善值班律师的权利,完善值班律师保障制度,提高值班律师队伍质量,建立建全值班律师制度监督机制,改善值班律师在案件各个阶段的的衔接问题五个方面为值班律师制度发展和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