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滨海旅游产业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涉及到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舟山群岛是我国重要的滨海旅游地,对于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生态环境之间协调性的探讨,有利于明确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他们之间的作用机制,以及三者之间协同效应的发展规律,对实现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群岛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舟山是我国唯一的以群岛组成的海上城市,群岛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业发达;同时,地处长三角南翼,地理位置优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然而舟山群岛的旅游开发与经济发展,势必会对群岛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旅游产业繁荣的同时,保护好群岛的生态环境,促进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舟山群岛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尤为重要。 本文在阐述滨海旅游、耦合协调等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论述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以及生态环境三者的作用机制,通过对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生态环境发展现状的分析,基于舟山群岛滨海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三者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借鉴耦合协调度模型,对2006-2014年舟山群岛9年的协调度指数进行测算,基于以上内容,完成以下两个方面的探究: 一、通过时序分析与比较分析,依据耦合协调度模型,研究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状况、协调等级,以及三者协调发展的规律。 二、依据舟山群岛耦合协调度发展的自身特点,探究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的发展规律,为实现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对策参考。 通过对相关协调度指数的计算,文章发现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三个系统的耦合度、耦合协调度以及协调等级明显低于两个系统交互之间的各项数值,其耦合度均处于较低水平的拮抗阶段,耦合协调度从严重失调过渡到勉强协调,协调等级较低,这说明三者之间优质协调的实现要难于二者,系统整体优质协调的实现较为困难,并不是子系统之间的简单相加。 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从时间演进过程来看,其协调状况总体上可以分为2个阶段:失调阶段和勉强协调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6年到2011年,这6年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基本处于失调状态,耦合协调度等级从严重失调、中度失调调整到轻度失调和濒临失调等级。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较多,影响到三者的可持续发展。第二个阶段是从2011年到2014年,这一时期,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处于协调状态,但耦合协调等级一直保持在勉强协调,协调的等级水平较低,各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还较低,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提高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水平,应着重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加大生态安全建设以及污染治理的力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整体效益。此外,滨海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进一步加大滨海旅游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进而使舟山群岛滨海旅游产业、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整体的协调性向更高等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