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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工作倡导服务型警务,这也越来越成为我国现代警务变革的主要方向。然而,打造服务型警务并不意味着一些非警务活动成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相反,公安机关非警务活动的大量实施,影响了正常警务活动。尤其是近年来,各种名目的非警务活动呈上升之势,不仅牵扯了公安机关的大量精力,又因执法主体错位影响了民警的正常履职,损坏了警民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广大基层民警对此反应十分强烈。非警务活动,顾名思义是指不应公安机关所从事、承担的各种社会公务活动。比如公安机关因各种原因参与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职能范围外的活动。一直以来,非警务活动始终是中国公安的一块心病,在全国警力紧缺,公安民警本职工作已经十分繁重的前提下,一些难以摆脱的非警务活动纷至沓来,大量占用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时间,严重牵制了公安机关的精力,而警察拥有的特殊权利被借用于非警务活动,权利的滥用,反过来也会助长警察的特权思想,其负面影响可见一斑。本篇论文力求从实际工作出发,将非警务活动置于民生警务的视野下进行辩证考量和利弊权衡,仔细分析和重新审视非警务活动对公安机关所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下一步如何摆脱非警务活动的束缚,推动公安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