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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国际上最前沿的剩余需求弹性法来衡量出口企业的市场势力,以出口企业市场势力的分析与实证测度为主线,从市场势力的经济学涵义入手,将市场势力定义为企业的一种相对价格加成能力。在此基础上,文章运用经适当修正后的Goldberg&Knetter)模型,以1987-1998年中国鞋类产品出口的时间序列统计资料为基础,对中国鞋类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市场上的市场势力进行了实证测度。本文在模型的运用过程中,将出口企业市场势力的决定因素分解为出口市场的需求变动、竞争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以及竞争企业所属国与出口市场之间的双边汇率三个主要部分。此外,本文经过适当的可行性分析,对香港转口贸易带来的国际贸易数据差异问题做了合适的处理,强调了香港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得出,尽管中国鞋类产品在主要出口市场上的潜在或可达到的价格加成能力较大,但出口市场上的竞争企业供给变动影响以及鞋类产品的出口价格长期偏低显示,中国鞋类外贸出口中存在着潜在价格加成能力与现实市场势力背离的现象。文章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出口产品的低质同化与出口企业之间低价竞销的过度竞争行为。本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凭借产品的垂直差异性以及出口企业之间的“协同行为”才能帮助出口企业增强现实的市场势力,从而不断提高我国产品的出口价格和出口贸易绩效,真正使中国对外贸易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