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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论文与其他评析《原野》的文章相比,具有完全独特的面貌。这种独特面貌的显现,来源于两种力量的结合。首先,它为解决作者创作道路上的问题而诞生的,为解决这些问题,结论就是去研究悲剧。这篇文字,正是研究悲剧理论的产物之一。
其次,它的思考重点与一般人不同。此文的思维方式是,如果不能解决问题,也就没必要提出问题。思维路线是“不应该怎么样—为什么一应该怎么样”,重心落在后面两点。
本文站在悲剧效果研究的角度,从三个方面评析了曹禺在《原野》中的失误以及提出了解决之道。第一章分析了仇虎和悲剧环境“原野”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扭曲破坏了悲剧效果。最后在章末确定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在《原野》表现主义和现实主义中应有的关系。
第二章谈论了仇虎形象的断裂。通过提出“绝望”概念,说明为什么仇虎不可能沿《原野》原路径实现形象统一。
第三章分析了《原野》情节的缺失。悲剧情节应服从悲剧逻辑,而不是道德逻辑,善恶感削平了悲剧极端严肃的人生涵意。生命的理想是“宁静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