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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持续高增长以及国家住房商品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行业未来仍然具有持续高增长态势。但是长期以来制约房地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就是其融资渠道单一,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从开发商到建筑商、乃至于终端用户的按揭购房无不与银行系统密切关联。于是信贷风险过度积聚在银行系统,一旦房市和资本市场出现问题甚至可能危及一国经济安全。REITs作为创新的房地产金融工具,被认为是房地产业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我国引入REITs乃是势在必行,然而欲使其能够顺畅运作,对REITs投资者权利保护是不容忽视的关键一环。但是,由于REITs对我们毕竟是一个新事物,国内目前学术领域关于其探讨大多停留在对国外这一整体制度的介绍上,以及我国引进REITs存在哪些制度上的障碍,或者我国未来本土化REITs的发展路径选择等等,还鲜有专门研究REITs投资者权利保护的问题。本文立足于国外REITs不同组织模式下投资者权利保护比较分析,以及对我国目前相关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者权利保护之疏漏之把握,期望能够为未来我国REITs立法提供点滴参考。除引言外本文框架结构大体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概述。主要介绍了有关REITs投资者的基础理论,然后试图从经济学方面探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理论根据。该章主要包括:1、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的内涵界定;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理论根据。第二部分:介绍了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现状,着重阐释了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立法概况以及相关法规当中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该章主要包括:1、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法律现状;2、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不足。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模式的比较借鉴,为我国未来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模式提供经验和启示。该章主要包括:1、国外契约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模式;2、国外公司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模式;3、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笔者认为应当加快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立法完善及法律监管,从而更好的保护其投资者权利。该章主要包括:1、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权利流转若干规则:2、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3、强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忠实、注意义务之履行;4、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托管人监督机制;5、严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信息披露;6、加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