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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将自主创新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而研发投入是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性环节,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就是要持续地增加对研发的投入。然而,由于研发投入投资回收期限长、研发成功率低、风险较大,加之现代企业两权分离,代理问题严重等,公司高管往往出于机会主义动机,在创新研发投入上权衡短期收益及自身利益,利用其信息优势,削弱对创新研发的投入。那么给予高管适当的激励,是否可以减少委托代理矛盾,是否可以促使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保持一致,从长远的角度共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而高管作为被激励对象,不同任期的管理者有无可能对激励的敏感及喜爱程度不同,从而使高管激励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不同的影响呢?现有研究多数仅直接考察高管激励对研发投入的影响,未曾考察高管任期异质性问题。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高阶理论等,探讨高管激励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并从高管任期的角度检验其对二者关系的影响。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梳理了有关高管激励对研发投入的影响、高管任期对研发投入的影响以及不同情境因素对高管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影响的相关文献;其次,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激励理论、高阶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等提出下文假设;之后选取我国沪、深两市2013~2018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相关模型,运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的方法,实证检验了高管激励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以及高管任期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然后,根据实证检验的结果对其进行分析并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1)货币薪酬激励与企业研发投入呈正相关关系。高管的货币薪酬越高,其更会有意愿增加企业研发投入;高管持股与企业研发投入呈正相关关系。高管持股比例越大,其对研发项目的投资越多,股权激励能够激发高管的创新投入意识;(2)货币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组合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激励组合的方式会比单一的激励方式产生更好的激励效果;(3)高管任期对货币薪酬激励与研发投入的关系无显著影响;高管任期越长,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的正向影响越强;高管任期越长,激励组合对研发投入的正向影响越强。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薪酬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货币薪酬激励力度,将研发投入指标纳入到高管薪酬考核范围;(2)适度加大股权激励力度,在保证企业股权集中度适当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企业高管的持股占比;(3)重视货币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的组合,在优化薪酬机制设计以及适当提升高管持股比例的基础上,应该将货币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进行有机结合;(4)针对不同任期的高管制定不同的激励方案,向任期较长的高管授予更多的股份,以充分发挥股权的激励效应。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试图结合委托代理理论和高阶理论等,将高管任期纳入到高管激励对研发投入的影响研究中,检验在不同的高管任期下高管激励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关系。为我国上市公司完善高管激励制度,针对不同任期的高管实施不同的激励方案,以最大限度促进高管重视研发投入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