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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是由美国学界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提出的,但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它才有二十年不到的历史。目前,随着世界性的劳资冲突日益加剧,劳资力量对比处于一种极端不平衡的状态。职工权益保障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努力通过各种方式的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这些改革中,通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完善职工参与制度从而保障职工权益已成为比较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正在向全面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转变,与之相应的劳动关系也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传统的劳动立法和劳动权保护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保护职工利益的需要,为捍卫劳动者的权益,应从不同渠道导入保护措施,这就有必要引进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为我们指示了一条通过公司法领域的改革,引进和完善职工参与制度,从而推进公司经济民主、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道路。在劳动法律制度加强对职工利益保障之时,要进一步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就要从公司法律关系着手,通过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职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一定的决策权,从积极意义上促进对职工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随着不同所有制公司企业在我国的快速增长,传统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受到了挑战,公司社会责任对于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更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所以,我们要突破传统的劳动法律关系,使公司法律制度与劳动法律制度相结合,才能缓和劳资矛盾,实现职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共赢,顺利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本文从职工参与制度的理论源头——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展开,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当承担的对于除股东外其他相关利益人以及社会的合理限度之义务;而职工利益正是公司社会责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内容。职工参与制度以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为基础,为公司对其职工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手段和途径。本文的选题意义体现在:为公司法针对职工参与制度的修订提出系统的科学依据;采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讨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正面价值;对公司法的修改提出建设性意见。职工参与制度是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在职工利益领域的发展和表现形式,是与劳动法律关系中的职工利益保障制度目标一致的,它是从职工 I<WP=3>在公司中的作用出发来保护职工利益的。从职工利益保障的角度而言,公司法绝不只是狭义上的“公司”法律法规。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特点、公司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职工在公司社会责任中地位与作用等几个方面的论述,明确公司社会责任对于职工利益保障的重要性和作用,指出在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中首要的保护对象就是职工(劳动者)利益;第二部分,对职工参与制度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并阐明职工参与制度对于公司社会责任实现的必要性,讨论了职工参与制度与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相互作用;第三部分,从美、日、德三国的不同国情及其公司法在职工参与制度方面不同特点和架构出发,通过公司社会责任实现模式的国际比较,总结职工参与制度的先进经验和历史缺陷;第四部分,认定了公司社会责任对于我国职工利益保障的必要性,并且认清目前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不足,结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得出了我国公司法应当完善职工参与制度、尤其是职工参与公司机关制度,以适应公司社会责任要求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