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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雄浑、自然等传统审美范畴相比,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审美惊奇并不占主导地位,但它却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历代相关论述中,也可约略窥见审美惊奇作为一种艺术理想、精神旨趣的大致发展脉络,及其一以贯之的历史传统与内在关联。融合中西诗学、美学的研究方法,论文基本上围绕以下四点展开:作为创作的艺术理想追求;作为评鉴的艺术价值标准;作为接受的艺术欣赏动因:作为补偿的人生审美提升。论文第一部分即从文字学角度切入,着重探讨惊奇与审美惊奇的一般特征,并对其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的存在特点即连续性进行初步考察,从而窥见其大致发展轨迹。接着又对审美惊奇的主要构成要素“至大至刚”进行重点讨论,如此选择并不意味着它是唯一的构成因素,只是它在引起审美惊奇时最为明显、最为常见之故,意在从审美效果角度探讨具有这一特征的文本带来的审美惊奇。须申明的是,并不是具有“至大至刚”特点的文本都能带来审美惊奇,这亦和主体的审美经验密切相关;第二部分,侧重从文学艺术创作与欣赏两个层面,对能引起审美惊奇的文学艺术作品之意象、意境、修辞、语言等进行分析,探求能达到审美惊奇效果文本的艺术表现形式特点;第三、四部分是本文论述的着力点所在,重在探究审美惊奇的生成动因:缺失的审美惊奇体验,审美惊奇补偿,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审美惊奇的一般实现方式即“一见而惊”、“不惊奇-→惊奇”、“惊奇-→不惊奇-→惊奇”进行具体分析,三者乃“或”而非“和”之关系。
审美惊奇大致是对超出庸常、表现出特异质素之美的文学艺术的一种激赏,因其迥异寻常,突然与主体相遇,而以其异于主体日常审美经验而强烈刺激主体审美感官,从而获得惊奇之美感体验。它主要偏重于艺术形式、艺术表现,也和表现的思想内容譬如立意、题材不无关系,亦与审美心理与审美经验密不可分,其主要标识为审美心理效果,故多被称为“惊人”、“惊心动魄”、“动心惊耳”等,主要强调心灵的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