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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扶贫是指我国政府专职扶贫机构以外的所有扶贫主体实施的,组织和动员社会上各种力量共同开展的扶贫活动和扶贫行为的总合。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贫困群体脱贫的全部需要。因此,简单的财政扶贫只能作为扶贫开发的引子,起到“粘附效应”和杠杆作用,只有充分调动多种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各类扶贫资源,有效发挥资源的聚合效应和整体使用效益,才能构建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保证扶贫工作得以全面推进。本文以回顾昆明市扶贫工作的发展历程,探讨自昆明市社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昆明市社会扶贫的现状与成效。以新公共管理为理论基础,论述了昆明市社会扶贫工作中主要存在瞄准对象不准、双方意愿矛盾、角色定位不清、资金监管不力等导致社会扶贫效率不高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文章最后分别从创新机制体制,构建完善的社会扶贫体系、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扶贫市场化运作、明确政府定位,强化贫困群体主体地位等方面,对昆明市社会扶贫工作提出对策建议,以期提高昆明市社会扶贫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