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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报告在国内受到广泛的重视,每年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增长,但同时,我们发现现实中还存在很多令人费解的现象。首先,与西方企业相比,中国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其次,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参差不齐,很多企业出于应付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粗略地发布了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社会责任报告,另外一些企业则自愿性地把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看作是一项战略性工作。面对这样的现实矛盾,我们不禁要思考两个重要的问题:首先,同样处于中国转型的制度环境下,为什么有些企业选择积极主动地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有些企业被动地披露,而有些企业根本就不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呢?其次,为什么有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具有实质性的内容,而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却浮于形式化。事实上,这些现实问题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共同的理论问题,即社会责任报告的发生机制究竟是什么?为了回答上述两个问题,我们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行为分为两个过程:(1)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即是否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实质性,即社会责任报告中是否具有实质性的社会责任实践。然后,基于制度视角的组织合法性理论和战略视角的资源基础理论,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的驱动机制提出了完整的理论框架;基于组织脱耦策略的研究,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实质性的驱动机制提出了完整的理论框架。本研究通过采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在2008-2011年期间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数据,对上述理论框架进行了严谨的实证检验。1.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的驱动机制首先,我们发现合法性机制显著地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即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因受到政府政策所带来的规制合法性压力,倾向于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地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企业较容易感受到同行业内的规范合法性压力,从而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报告;高可见性的企业,因受到来自公众和媒体较多的认知合法性压力,倾向于积极地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其次,效率机制部分地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倾向,即企业的财务业绩(ROA)越好,企业越倾向于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的冗余资源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不相关,海外交叉上市的上市公司反而不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最后,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的交互作用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有部分影响作用。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实质性的驱动机制首先,我们发现企业的CSR战略水平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脱耦策略”行为有显著的负向作用,即企业CSR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描述越清晰和明确,企业的“脱耦意向”较低,从而倾向于披露具有实质性的社会责任报告。其次,我们发现企业面对的“脱耦风险”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脱耦策略行为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高可见性的企业和在国外交叉上市的企业,容易吸引到公众、媒体、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运动着的关注和监督,面临较高的“脱耦风险”,从而倾向于披露具有实质性的社会责任报告。但对于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和市场化发展程度的影响作用,我们只得到部分验证。本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证上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行为的驱动机制进行了验证,对理解社会责任报告这一新兴的研究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贡献和实践启示。理论贡献在于:(1)清晰地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行为的决策过程界定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倾向的决策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脱耦策略”的决策,并分别提出了整体性的理论框架;(2)从理论上和实证上探讨和验证了合法性机制、效率机制和两种机制的交互作用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倾向的影响作用;(3)界定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披露的“脱耦策略”行为,并从“脱耦风险”和“脱耦意向”两个角度探讨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披露“脱耦策略”行为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因素。另外,本研究也为政府引导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行为,使之成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桥梁,成为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的有力工具提供了有利的实践建议,即(1)继续加强各级政府在引导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的重要作用;(2)推动企业从战略高度看待社会责任问题,并把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体系;(3)发动公众、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运动者等多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后,我们在指出本研究局限的同时,从研究样本的多样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利益相关者的认知和回应、以及对企业披露“负面”社会责任信息的关注和研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未来研究的机会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