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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婚外同居现象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婚外同居财产赠与纠纷也越来越复杂。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并没有对婚外同居财产赠与问题作出法律规定,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中第一次出现了关于婚外同居赠与效力的规定,但是该规定过于笼统,在最终出台的的正式稿并没有采用。这也就是说实践中,婚外同居财产赠与的情况十分复杂,并不能一概而论。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通过对我国立法及司法中关于婚外同居财产赠与的相关规定及案例的分析,发现我国在该问题上存在的不足;第二部分主要通过研究国外法律在婚外同居财产赠与问题上的立法及实践,学习国外立法及实践中处理该问题的先进理念,为我国的立法及实践提供参考;第三部分主要结合附条件有效说,从赠与人的目的、受赠人的心态及赠与财产的性质三个方面,区分考察婚外同居财产赠与的效力;第四部分结合不法给付制度对婚外同居财产赠与被认定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问题进行讨论;第五部分主要提出对我国婚外同居财产赠与行为的立法完善,包括结合三项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建立婚内侵权赔偿制度、建立夫妻非常财产制。